何謂「301條款」?

301條款”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的俗稱。是美國貿易法中有關對外國立法或行政上違反協定、損害美國利益的行為採取單邊行動的立法授權條款。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每年 3月底要向國會提交「各國貿易障礙報告」,指認未能對美國智慧財產權利人與業者提供足夠與有效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或拒絕提供公平市場進入機會的貿易伙伴,並根據這份報告在1個月內列出 「特別301條款」國家與「306條款監督國家」。

  「特別 301條款」國家又分為優先指定國家(Priority Foreign Country)優先觀察名單(Priority Watch List)一般觀察名單 (Watch List),其中美國會在公告後6個月內對優先指定國家展開調查並進行諮商,若不能達成協議再決定貿易報復措施;「優先觀察名單」與「一般觀察名單」國家則不會面臨立即報復措施或要求諮商,除非美國察覺有更嚴重的違反智慧財產保護行為。另若美國認為當年度某一國家有檢討需要,則會再將該國增列為「不定期檢討」(out-of-cycle review)對象。

  因此,除了「優先指定國家」名單外,基本上被列 入「特別 301條款」國家,對美貿易不致於產生立即性的衝擊。

  相較於「特別301條款」,被列為「306條款監督國家」則可視為美國將實施貿易報復的「最後通碟」。根據美國貿易法規定,只要美國判定未遵守雙邊智財權保護協定,即可被列為 「306條款監督國家」,一旦被列為此一等級,美國即可不經由調查逕行發動貿易報復措施。

  台灣曾在1989年被列入特別301優先觀察國家名單。1996年台灣自名單除名,1998年到2000年再度列為一般觀察名單。2001年後台灣連續3年列入優先觀察名單,2004年降為一般觀察名單,至2009才獲除名。


 

新聞剪報

列美301優先觀察 大陸:遺憾

【中央社╱台北4日電】2011.05.04 06:24 pm

美國公布特別301報告,繼續將中國大陸列入「優先觀察名單」。中國大陸商務部今天表示遺憾,並促請美方「公正評價」大陸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3日公布「2011年度特別301報告」,繼續將中國大陸列入「優先觀察名單」。

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指出,中方對美方這一做法表示遺憾,「希望美方對中國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做出更為全面、客觀和公正評價。」

姚堅表示,中美雙方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保持良好的交流與溝通,雙方透過中美商貿聯委會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等機制,增進理解,推進合作。

姚堅說,中方注意到美方在今年的「特別301報告」中,採納中方提供的部分資訊,希望美方能繼續加強與中方的交流和合作,對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做出更全面、客觀和公正的評價」。

 

 

12國列美301優先觀察名單


更新日期:2011/05/03 10:29

(中央社記者胡立宗華盛頓2日專電)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今天公布特別301報告,中國、俄羅斯、阿爾及利亞、阿根廷、加拿大、智利、印度、印尼、以色列、巴基斯坦、泰國、委內瑞拉12國續列優先觀察名單。

白俄羅斯、玻利維亞、巴西、埃及、芬蘭、希臘、義大利、馬來西亞、墨西哥、挪威、秘魯、菲律賓、西班牙、土耳其、烏克蘭、烏茲別克、越南等29國則列名觀察名單。

貿易代表柯克(Ronald Kirk)表示,今年的特別301報告(Special 301 Report)代表美國對貿易夥伴的呼籲,各方應合力防堵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避免傷害美國與各國的智財權相關就業機會。

USTR指出,墨西哥、菲律賓、俄羅斯與西班牙等國雖改善保護智財權,但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足以自優先觀察名單(Priority Watch List)與觀察名單(WatchList)除名。

同時,美國的兩大貿易夥伴--加拿大與中國,仍列名優先觀察名單。加拿大的原因在於過去 1年仍無法完成著作權立法,並強化邊境查緝;中國則是盜版仿冒仍嚴重,自主創新等政策也可能排擠美國產品與企業。

基於1974年貿易法案 301條款的要求,USTR每年定期提交特別301報告。今年的報告編纂過程,共審查77個國家的保護智財權狀況,並將其中40餘國列入優先觀察名單或觀察名單。1000503(圖為中央社製作)

 

 

台未列301 網購仿冒品被批

更新日期:2011/05/03 08:29

(中央社記者胡立宗華盛頓2日專電)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今天公布特別301報告(Special 301 Report)。台灣雖未列入觀察名單(Watch List),但網路販賣仿冒商品仍遭報告點名。

報告在「商標仿冒與著作侵權」一節指出,網路販賣的侵權與仿冒商品正快速增加,銷量已經逼近透過實體通路販售的數量,但司法與檢調單位仍不足以因應此一趨勢。

中國、法國、德國、日本、西班牙、台灣各國,都出現非法商品的網路廣告販售行為。雖然購物網站確實展開行動,確保交易物品的合法性,但超過75%的賣方據報仍會重新張貼非法商品廣告。

另外,就藥品與其他醫療產品方面,美國業者也表達擔憂,希望芬蘭、德國、希臘、日本、南韓、紐西蘭、波蘭、台灣能改善既有問題。

不過,報告也讚許沙烏地阿拉伯、台灣等國家,能夠藉由強化智財權保障,終於自特別301名單除名,顯示美國與貿易伙伴確實能以彼此同意的行動方案,改善智財權問題。10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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