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品牌,都希望自己的產品能夠讓人眼睛一亮。但是當一樣東西的設計感太強,在很多環境裡反而格格不入,模糊了商品原有角色。反而一些簡約、素淨、沒有過多修飾的產品,在注重環保、樂活的現代,贏得了消費者的青睞。
大多數的品牌,都希望自己的產品能夠讓人眼睛一亮。但是當一樣東西的設計感太強,在很多環境裡反而格格不入,模糊了商品原有角色。反而一些簡約、素淨、沒有過多修飾的產品,在注重環保、樂活的現代,贏得了消費者的青睞。
何謂「301條款」?
301條款”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的俗稱。是美國貿易法中有關對外國立法或行政上違反協定、損害美國利益的行為採取單邊行動的立法授權條款。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每年 3月底要向國會提交「各國貿易障礙報告」,指認未能對美國智慧財產權利人與業者提供足夠與有效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或拒絕提供公平市場進入機會的貿易伙伴,並根據這份報告在1個月內列出 「特別301條款」國家與「306條款監督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