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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11/05/13
微軟公司與美國司法部在2002年達成的反托辣斯和解案於12日到期,司法部將結束對微軟的監督,為這樁歷時13年的反托辣斯案畫下句點。

美國司法部、19個州及哥倫比亞特區在1998年聯合控告微軟觸犯反托辣斯法,以Windows作業系統的獨占優勢打壓與IE 競爭的其他瀏覽器。這場訴訟在2002年達成和解, 聯邦政府持續監督微軟以防壟斷市場的行為發生。對微軟的監督原先預定於2007 年到期,但因開放技術文檔問題,經微軟同意後已延期兩次。

司法部表示,這樁反托辣斯案「有助於建立市場自由競爭的環境,使雲端運算服務、行動裝置等可能威脅Windows作業系統的新產品獲得發展空間」,各種瀏覽器、媒體播放器、即時通訊軟體此後紛紛冒出頭,使軟體業更加公平、開放及創新。

微軟發言人庫茲(Kevin Kutz)說:「這些經驗改變了我們,使我們更加了解身處這個產業應擔負的責任。我們很高興這件事情能成功獲得解決。」

負責定期監督微軟是否遵行和解協議的地方法院法官柯勒柯特里(Collen Kollar-Kotelly)表示,在4月27日舉行最後一次聽證會時,遵循委員會(compliance committee )運作的十分良好,可做為未來類似案件依循的範本。

但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佛斯特(Harry First)說:「政府的所作所為實際上沒有改變微軟在市場的地位,現在依然是Windows的時代,IE仍舊占據絕大部分的瀏覽器市場。」

根據市研機構Netmarketshare的資料顯示,在瀏覽器市場,微軟的IE有55%的市占率,Mozilla的火狐(Firefox)占 22%,Google Chrome與蘋果的Safari瀏覽器市占率分別為12%及7%。

霍華德大學法學院反托辣斯法教授加維爾(Andy Gavil)說:「微軟會陷入壟斷市場的訴訟,是因為在創新上落後,所以試圖利用Windows在市場的獨占力而非以產品優劣在市場中競爭,尤其是在瀏覽器及媒體播放器這兩方面。」

【經濟日報╱編譯劉利貞/綜合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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