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網路)
國際會計準則(IFRS)上路,保險業挑戰一關接一關。新制實施後,保險業過去累積提列的千億元特別準備金,須全數轉列股東權益,業者將面臨龐大課稅壓力,金管會正研擬方案向財政部爭取從寬處理,以降低衝擊。
金管會官員昨(14)日表示,IFRS上路後,企業相當關心相關課稅問題,金管會與財政部已有初步共識,財務會計改變而增加的收益以及保留盈餘,原則上不課稅,但仍有部分項目待協調解決,其中以保險業特別準備金課稅問題影響最大。
初估產險業及壽險業提列的特別準備金,合計有近千億元。官員表示,實際影響,內部還需要進一步評估。
為求財務穩健,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產險業及壽險業依不同險種,須分別提列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以防重大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不致失去清償能力。過去這些特別準備金,都是放在負債,依IFRS規定,必須轉到股東權益項下。
金管會官員表示,前年底,為配合40號公報(參照IFRS規定)實施,金管會已發布函令,從今(100)年開始,保險業「新增」提列的特別準備金,須放在股東權益項下,至於「以前年度累積」提列的特別準備金,則仍放在負債科目。
但隨著2013年IFRS上路,這些以前累積的準備金也須全數轉列股東權益。
官員說,為求保險公司財務穩健,特別準備金轉列股東權益後,金管會會要求保險業不能分配掉,因此,這部分增加出來的金額,就變成未分配盈餘,而產生須加徵 10%的課稅問題。
由於增加的稅負對保險業來說,是筆龐大負擔,為降低保險業的衝擊,金管會內部已研擬因應對策,包括看能否分期課稅等,因涉及財政部的權責,金管會將儘速跟財政部協調。
4、5月間,金管會與財政部高層研商,IFRS上路後,企業關注的稅負會否加重等問題時,有簡單觸及保險業特別準備金課稅問題。
但據了解,因財政部方面似傾向要課稅,因此,這部分雙方至今尚無共識,需要再作協調。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11.06.15 09: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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