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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15)日初步決定,國際會計準則(IFRS)開帳日,有租金收入的不動產可依市價入帳,不另訂租金收入標準,由公司及會計師自行判斷,企業更有彈性;並將高鐵特別股排除適用 IFRS,高鐵接軌IFRS不成問題。金管會委員會今(16)日將討論證券發行人編製準則修正案,金管會內部昨天特別召開會議,討論相關議案,並達成上述原則,但最後仍須由委員會作決策。

除此,銀行局主張銀行業的自用不動產中,雖然有部分是出租,但基本上在銀行法的認定原則上,仍屬於「自用不動產」,開帳日當天應依成本法入帳,但其他單位則認為,會計處理應採實質認定原則,既有租金收入就應讓銀行自選依市價法入帳。此爭議也將由委員會作決定。

因應IFRS,金管會配合修正財報編製準則,有關不動產入帳方式,周一召開業務會報時已敲定,開帳日當天,有租金收入者可以市價入帳,續後則一律採成本法入帳,但為防堵素地臨時出租適用,金管會原本考慮另訂租約期間等條件。

金管會昨天並召開會議討論如何訂定租金收入的具體標準,但因證期局堅持不另訂標準,最後會議決議,依證期局提案由公司及會計師自行判斷方,提委員會討論,由委員會作決策。由於壽險業擁有不少素地,如果不訂具體租金收入認定標準,相對從寬,對壽險業將是一大利多。

此外,昨天會議也針對高鐵案進行討論,高鐵發行的特別股,因IFRS上路面臨必須從股東權益轉列負債問題,由於並不是所有的特別股都達須轉負債的條件,金管會請高鐵提出數字後,以評估解決方案。

根據高鐵提出的資料,高鐵發行的400多億元特別股中,須轉負債的金額有300多億元,由於高鐵特別股若適用IFRS,影響層面較廣,因此,金管會討論結果,初步傾向以修改財報編製準則或以函令方式,將高鐵特別股排除適用。

究竟採何種方式,今天將一併提到委員會討論,由委員會作最後決定。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11.06.16 03: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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