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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定義?

定義:全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對炒房客課徵重稅是其中一部分
課徵範圍: 第2戶以上、非自用住宅,持有2年內移轉(含買進、受贈)
稅率:1年內移轉:現值課稅15% 1~2年內移轉:現值課稅10%

財政部公告官方版相關附件下載(pdf檔)

    開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特種銷售稅)說帖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條文對照表(100.4.15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版 本)
    新聞稿-立法院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答客問-總則篇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答客問-高額消費貨物及勞務篇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答客問-不動產(房屋、土地)篇
    新聞稿-行政院第3237次院會審查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

 

(連結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奢侈稅定義-關於房子

財政部從嚴定義自用住宅,採取土增稅裡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10%定義:「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只有一戶」,在此定義下,擁有第二戶以上的房 子都屬非自用住宅。因此,對於大量囤房的投機客買賣有遏阻作用。

1.不動產所有權人及其配偶跟未成年子女,名下僅能有一戶做為奢侈稅不課 徵之自用住宅,其他一率需課徵奢侈稅

2.以上不包含賣預售屋的民眾,賣法拍屋的債務人,以及賣繼承取得屋的繼承者

3.法案施行前的交易不追討奢侈稅

 

奢侈稅定義-關於豪華動產

50萬元家具也納入

除非自用住宅外,奢侈稅課稅範圍還包括私人飛機、遊艇、高價汽車、保育類動物及其製品、超過五十萬元以上家具(床、 燈、桌、椅、沙發)等,稅率百分之十,如違規漏稅,最高可罰應納稅額五倍。

 

資料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11030609882


奢侈稅計算方式?

>>奢侈稅舉例

小明有2棟房子

小明又在2010/12/01買了第3棟1000萬的房子

他在2011/11/30賣掉,要課150萬的稅(一年內15%)

他在2011/12/01賣掉,要課100萬的稅(一年以上10%)

 


奢侈稅問答集(出自UDN聯合新聞網)

 

part1

奢侈稅Q&A/現在買 兩年內賣掉恐要課稅?

Q1:賣掉持有不到兩年的非自用住宅,要如何申報奢侈稅?

A:賣方訂約後卅天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稅捐機關申報繳稅。若事後被查到漏稅或用人頭逃稅,除了補稅還 會被處以三倍以下罰鍰。

Q2:民眾賣掉合建分屋、自地自建的非自用住宅,若持有不到兩年,也會被課奢侈稅嗎?

A:不會。這種形態的賣屋不屬於投機性質,而且增加房屋供給量有助房價穩定,不課稅。

Q3:民眾買新屋賣舊屋,若舊屋持有不到兩年,會被課奢侈稅嗎?

A:不會。只要符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屋的條件,當舊屋持有不到兩年,臨時被迫要搬遷 他地,在買入新屋後的一年內賣掉舊屋,不課奢侈稅。

Q4:新法上路前就買進的非自用住宅,持有不到兩年賣掉,要不要繳奢侈稅?

A:要。只要是法律生效後的銷售行為,都必須課稅。舉例來說,今年一月一日買進一千萬元的非自用住 宅,假設奢侈稅條例七月一日上路,若房子在今年十一月一日以一千五百萬元賣掉,持有未滿一年,賣家要繳二百廿五萬元(一千五百萬X 百分之十五)奢侈稅。

Q5:我不知我賣屋要不要繳納奢侈稅,怎麼辦?

A:可在交易完成前先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查詢。

Q7:高檔家具、高爾夫球會員證等貨物和勞務的奢侈稅如何報繳?

A:國內製造商須以產品出廠價X百分之十稅率,次月十五日前申報繳稅。若是進口品,進口人進口時,稅 款交海關代收。


part2

Q&A/六月前簽約賣屋 免奢侈稅?
2011/04/17【聯合報╱記者賴昭穎】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條例前天在立法院完成三讀,最快6月1日上路,但許多民眾對於這個新稅制霧煞煞,究竟奢侈稅的課稅範圍、期限或方式為何?

Q1:六月一日前賣屋會被課到稅嗎?

A:不會。奢侈稅是以「出售」的時點為課稅依據,只要在法令生效日前賣屋,無論持有時間長短、自用或非自用,統統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Q2:何時買進的房子一定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A:奢侈稅條例規定,出售持有不滿兩年的非自用房地要課奢侈稅,以法律生效日的前一天(5月31日)回推兩年,2009年6月1日以前登記買進的不動產,絕對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Q3:2009年6月2日以後取得的非自用房地,就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A:不一定。如果持有不到兩年,但出售的時點在今年6月1日前,不會被課到稅;但持有不到2年、卻在6月1日以後賣,就會被課到奢侈稅。

Q4:持有兩年期間如何計算?

A:一般民眾購屋是「先簽約、後登記」,國稅局以賣方售屋的簽約日為起算點,往回推算買屋的登記日;只要在六月一日以後賣,持有不到兩年,就會被課奢侈稅。

Q5:奢侈稅要怎麼申報繳稅?

A:出售持有不到一年的非自用房地,要課實際交易價格百分之15的稅;持有一年以上、兩年以內,稅率則是百分之10。賣方必須在簽約的次日起卅天內,自行計算要繳多少稅,主動向國稅局報繳奢侈稅。

Q6:賠錢賣屋也要繳奢侈稅嗎?

A:要。只要是在六月一日以後出售持有未滿兩年的非自用房地,不論賺賠,一律要依出售價格計算繳納奢侈稅。

Q7:不確定要繳納奢侈稅要怎麼辦?

A:民眾可在交易完成前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查詢。財政部也會委請地政機關協助,提醒民眾在不動產交易時留意是否要報繳奢侈稅。


參考資料>http://tw.myblog.yahoo.com/yanjing-0938541661/article?mid=2917&prev=2921&next=2914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34649


奢侈稅相關新聞

 

奢侈稅 年輕人買房中高齡退場

【中央社╱台北13日電】2011.05.13 08:56 pm
 

現在誰在買房?房仲業者今天公布奢侈稅三讀通過前後的成交客戶分析顯示,在奢侈稅三讀後,20至39歲的購屋人比例增加,其他中高年齡層都衰退。購屋類型以大廈較受歡迎。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確定後,房市買氣有逐漸回升跡象,一方面是百年結婚潮帶動不少自住需求,也有年輕人認為房屋價格「有去無回」,把握議價機會。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統計3月15日至4月14日(奢侈稅三讀前)、4月15日至5月10日(三讀後)的成交客戶資料發現,20至29歲購屋人在奢侈稅三讀後增加5.14%,30至39歲增加4.17%。

徐佳馨分析,年輕購屋人對住宅的需求迫切,加上奢侈稅後量縮價不跌,許多人認為價格修正幅度有限,反而把握議價機會,進場更積極。

此外,她認為,過去市場上不少短期投機客是手上有錢、年齡偏長者,在投資客退場後,自住需求的年輕人填補了空缺。

在產品類型方面,大廈交易幅度微增,公寓則相對微減。徐佳馨分析,大廈有管理,屋況佳,貸款較不易因屋齡屋況而打折,總價較低的兩房產品通常是大廈,都是大廈比率增加的原因。

徐佳馨指出,相較之下,公寓雖然坪數實在,但因為都更話題,許多賣方開價到了「離奇」的程度,讓購屋人相對保守。


new_3002.gif奢侈稅 6月1日上路


台中關稅局表示,6月1日將開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籲請進口廠商、報關及倉儲業者注意進口特種貨物報關時,應申報的相關事業。

海關表示,未來對於進口特種貨物完稅價格達新台幣300萬元的小客車、遊艇、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以及達新台幣50萬元的家具、保育類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在進口時都將課徵10%稅率。【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即時報導】2011.05.28 07:22 pm
 

 

預售屋落成 2年內轉手須課奢侈稅
蘋果日報 2011年 04月18日

【陳瑩欣╱台北報導】奢侈稅課稅標的排除預售屋,為避免預售屋成為打房漏洞,據了解,財政部將認定,6月1日起,持有的預售案完工後,只要是非自用不動產,一旦在2年內重新轉賣,仍要課最高稅率15%的奢侈稅。
稅務人員解釋,預售屋免課奢侈稅的認定,僅限「未完工、興建中的案件」,6月起,即使持有預售屋的民眾甜頭更少,但若是在建案快完工前接手的物件,落成後持有不到2年內就轉賣,也要加課最高稅率15%的奢侈稅。
稅務人員說,預售屋交易因僅是權利移轉,不是實質產權交易,查稅不易,但落成後,產權移轉已有實質名目,就有稅源可查。
目前預售屋在興建完成前,若轉手,民眾獲利部分,要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中申報,最高稅率40%。
加強預售屋查稅

為避免預售屋成為打房漏洞,目前包括台北市、高雄市、中區、北區等4區國稅局已積極追查預售屋漏稅案,各區局已掌握的交易資料,初估總數破萬筆。據統計,今年來補徵137筆炒房投資客綜所稅,金額已達4.33億元。
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表示,目前手上至少還有逾千筆的預售屋買賣資料,尚未查核,這次大查稅沒有給「自首宣導」的寬限期,只要查到,至少罰應納稅額0.5倍的錢。目前北市國稅局查獲的40件漏稅案連補帶罰高達3.4億元。

來源: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25473/IssueID/20110418

 


 

缺三大配套 奢侈稅威力大減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 台北報導】2011.04.18 10:38 am

「特種貨物與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將在6月1日上路,不過,少了內政部「三大配套」,恐讓奢侈稅威力大打折扣。內政部三大未配套措施包括,未強迫買賣方登錄個案實際交易價格、未設買方作為代徵人,以及奢侈稅繳納未與財產登記掛勾,辦房產過戶時,並未要求完稅證明。

政府今年初宣示要推動奢侈稅,以打擊國內炒房風氣,並縮小國內貧富差距。近期,奢侈稅威力初顯,已讓國內房市出現「急凍」現象,不過,在財政部未力邀內政部一同制訂配套加入防堵逃漏稅陣容下,奢侈稅上路後效果如何,目前恐怕只能單獨依賴國稅局查稅人員的本領。

內政部三大未配套措施包括,未強迫買賣方登錄個案實際交易價格、未設買方作為代徵人,以及買方辦房產過戶時,並未要求出示完稅證明。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解釋,「之前有開過會,但財政部並未要求內政部配合。」

據了解,內政部近期也無意就三大未配套措施,提出實施計畫,但是否因此形成奢侈稅上路後的稅務漏洞,內政部還將後續關注。

首先在掌控交易價格部分,內政部先前向行政院提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要求買賣方交易必須登錄交易實價,但未政院獲支持。王靚琇說,在奢侈稅立法過程中,內政部也並沒有被要求配合重新提案。

此外, 奢侈稅要求賣方出售持有未滿兩年的房屋後30天內應主動申報,針對這項自由申報,內政部表示,不會主動提案設立代徵人。換言之,奢侈稅的課徵將不會比照交易稅必須設立代徵人,由買方所付價款中預先扣除稅款代繳。

再者,在買方登記過戶時,無須提出奢侈稅的完稅證明。內政部官員說,土地過戶前一般要提出土地增值稅的完稅證明,地政機關才能辦理過戶登記。

不過,屬於交易稅性質的奢侈稅未有相同規定,等於是讓奢侈稅的課徵與不動產登記完全切開。

【2011/04/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奢侈稅/防堵逃漏 財部查核資金流程

2011/04/18【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特種貨物與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將在6月1日上路,財政部要求,凡銷售房屋、土地者,須在訂立契約後30日內,檢附買賣契約書、收據等資料自動向 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為避免賣方短報或乾脆不報,財政部賦稅署表態,會透過各類資訊交換,全力防堵賣方逃漏奢侈稅。

立法院上周五(15日)三讀通過奢侈稅條例,未來包括兩年內即轉手的房屋、土地、高價房車等,都將以「銷售價格」乘上稅率來課稅。近期財政部已研擬各項查 核方案,絕對不讓心存僥倖者,有短報或逃漏稅機會。

官員以不動產交易為例,房屋轉手本來就須到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稽徵機關日後會經常向地政機關蒐集不動產移轉登記資料,勾稽契稅、印花稅等資訊,對照納 稅義務人是否據實申報。如有漏報,除要求補稅外,還將重罰漏稅款三倍。

在實務上,不少民眾購屋資金多是來自銀行貸款,為確保掌握房屋交易實價,財政部也將依法發函給各銀行,蒐集資金流程的相關資料,以貸款金額、通常貸款成數 來回推實際購買價格。官員表示,上述方式現已應用在查核預售屋、成屋交易所得上,「要查察賣方是否如實繳奢侈稅,不是難題。」


《傳產》奢侈稅三讀,看屋人回流

2011-04-18【時報-台北電】

奢侈稅草案上周五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後,首次周末假日的房市,馬上呈現買氣大回籠的慶祝行情,不論預售屋或中古屋市場,看屋的數量約增加3成,房地產業者認為「最壞的時候已過去」,置產型客戶開始進場挑貨;本周「平均地權條例」可望進一步修正部份條文,明訂實價登記制度,納入法源,被視為讓奢侈稅更週延的配套之一,也可望陸續明朗化。

 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表示,奢侈稅上周完成立法,意味著市場最壞的時機已過去。以鄉林在新北市新莊副都心的「鄉林淳青」,這3天的來人和成交量就明顯增加;難得的是該案和遠雄「海德公園」一樣,都採「不二價」,且鄉林所有個案都要求客戶不能在交屋前2至3年施工期轉手給第三人,也不接受客戶在預售未交屋之前換約,因為這種短線炒房客,鄉林並不歡迎。
 在開賣的另一指標案遠雄「海德公園」,一樣採不二價,第一期每坪平均開價約55萬元至60萬元,總銷共約80億元,農曆大年初一正式 推出迄今,即使有政策打炒房,市場急凍,但海德公園卻惦惦呷三碗公,目前已快完銷;第二期約100億元,預計5月初正式推出。
 遠雄房屋和遠雄人壽行銷副總經理張麗蓉表示,昨天和前天周末假日「海德公園」第一期也發現來人量又明顯增加,但客戶觀望房價還有議價空間,希望撿到便宜的期待,依然很高,因此成交速度尚未明顯加快。
 不過,這兩天看好房市的置產型客戶已陸續回流,出價意願提高。在買了怕買貴,不買怕更貴的心理下,有些買方已現身預售屋接待中心向建商集體議價、團購,希望殺到更優惠的價格,逢低布局。(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賦稅署:奢侈稅細則不會分區實施 無退場機制 不增訂解釋空間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1-04-17 08:53:20


奢稅稅最快6/1上路,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奢侈稅施行細則草案不會踰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母法,細則中也不會有分區實施、退場機制,也不會增訂財政部對於奢侈稅的解釋空間。

針對部分建商提出「希望」子條款中增設排除條款、退場機制的建議。對此,賦稅署表示,現階段施行細以「名詞解釋」將課徵貨物如小客車、入會權力等為說明重點,細則中不會有分區實施、退場機制,也不會增訂財政部對於奢侈稅的解釋空間。但將制定稽徵程序、不動產申報程序、廠商登記等章節。

賦稅署強調,奢侈稅施行細則草案最快5月中旬送交行政院公布,因此奢侈稅最快可以6/1正式實施。


打房+奢侈稅 「換屋族」遭雙夾殺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2011-04-17 11:03

奢侈稅過關,最快6月1號,就會上路!不小心掃到「換屋族」!因為一般想換屋的民眾,如果「先買後賣」,名下就會同時擁有兩棟房,銀行就會限縮貸款!但如果是「先賣後買」,現在房市急凍,也賣不掉!讓換屋族面臨雙重夾殺!

議事槌敲下,奢侈稅三讀通過,政府祭出的打房絕招,最快6月就上路,只是國會一片歡聲雷動,有人笑不出來!

成屋短期買賣,課重稅,成功打擊投資客,卻也傷到「換屋族」!因為原本想換屋的民眾,習慣先買到新家,再賣掉舊房子!

但政府打房,名下同時擁有兩棟屋,就被視為投資客,貸款相對困難!但如果想換個方式,先賣舊屋,再買新屋,似乎也行不通,因為奢侈稅房市急凍,房子根本賣不掉!但房仲業者也分析市場購屋需求少,反倒有機會加速房價下修!只是奢侈稅不只讓「成屋」投資客縮手,就連「預售屋」也大逃亡!

根據房仲業者統計,光是今年三月份大台北地區預售屋,委託出售的增加幅度,就比去年同期暴增超過四成!

畢竟政府打房也要嚴查預售屋逃漏稅,而且未來預售屋蓋好變成新屋,又得面臨奢侈稅,雙重緊箍咒,讓預售屋投資客難以招架,「後奢侈稅時代」正式來臨,看在專家眼中,自住和長期投資,相對看俏只是房價能否下修到讓「住者有其屋」,恐怕有待時間考驗!


 

火箭速度 奢侈稅三讀

2011/04/16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賴昭穎、陳洛薇/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條例」。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最快六月一日上路,減少或縮短市場的不確定期,並加強宣傳讓民眾了解自用住宅不是它的課徵範圍,以免人心惶惶。課徵奢侈稅被視為馬政府重要指標政策;若六月實施,可比原訂七月一日提早一個月落實馬總統「居住正義」的主張。

財稅官員表示,如果奢侈稅在六月一日實施,依兩年條款,即二○○九年六月二日以後取得的非自用房地,若在6月1日以後出售,且持有時間不滿兩年,就要被課奢侈稅。

官員說,根據奢侈稅條例,稅捐機關計算持有時間,是從登記取得到簽約賣出的期間;法令實施後,只要持有期間超過兩年,就不會被課奢侈稅。

奢侈稅收將用於社福支出。財政部估計可創造一年一百五十億元國庫收入,並希望藉此健全長期房市。

昨天通過的條例重點包括:非自用房屋及土地自取得起一年內轉手,將針對交易金額課百分之十五的稅;一年以上、未滿二年內轉手,課百分之十。但若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房地、房屋遭法拍或都市更新等,不課奢侈稅。

此外,對於消費高價貨物,如小客車、遊艇、飛機、直升機及超輕型載具,單價在三百萬元以上;以及五十萬元以上的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製品及家具,均課百分之十奢侈稅,但非屬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課稅。每次銷售價格五十萬元以上的入會(如高爾夫俱樂部)權利,也課百分之十奢侈稅,但屬可退還的保證金性質者,不包括在內。

排除適用奢侈稅的「豁免條款」共有十一項,包括:民眾因調職「買新屋賣新屋」、預售屋等。

此條例從三月八日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到昨天三讀,只花了廿八天。立法速度之快,有立委形容如「火箭升空」。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34662


奢侈稅火速三讀 6月1日上路

2011/04/16【經濟日報/記者楊毅、蘇秀慧、李淑慧/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15)日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俗稱奢侈稅),在總統馬英九親上火線的情況下,全案審查速度空前飛快,短短不到一個月,為馬總統首件重大加稅法案,預計6月1日上路。

財政部長李述德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時透露,奢侈稅最快6月1日上路。民眾在98年6月1日以前登記買進的房子,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行政院長吳敦義說,奢侈稅只會影響部分短期進出、炒作房價的人,不影響一般自住型的民眾,目前已有自住客恐慌,擔心受影響,為讓多數人安心,徵詢財政部等部會意見後,來得及就提前上路,不排除提前6月1日實施。

馬總統表示,奢侈稅通過,政府實現居住正義的努力,向前邁進重要一步。他舉例,最近查到一些案子,「真的很恐怖」,轉手房屋一賺就是幾千萬、幾百萬元,讓小老百姓目瞪口呆。政府必須課徵奢侈稅,減少民眾的相對被剝奪感,捍衛居住正義。

奢侈稅是馬總統上任以來,首件重大加稅法案,預估稅收達150億元,將作為社會福利與急難救助之用。財政部希望藉此健全長期房市。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34663


奢侈稅趕上路 房市大洗牌

2011-04-08 01:29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奢侈稅草案加速審查,很可能提早在6月1日上路。可以預見的是,很多想變現、落袋為安的投機短炒客,將面臨賣屋措手不及;但也看到有些口袋深不可測 的投機客,也開始進場挑精撿肥,市場面臨一波大洗牌,在所難免。

 奢侈稅草案本周三(6)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以狂飆之速、閃電在初審完成,刪去原先「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的豁免項目,不屬保育類珊瑚也不列入 課徵範圍。國民黨政策會執長林益世估計,最快本月22日就可完成三讀立法。

 不過,奢侈稅風暴打下來,具有抗跌性、仍獲市場買盤青睞的房地產,並非處處可見。

 創意家廣告副總經理何志正分析,能夠在逆勢中順利獲得買盤垂青的不動產,必須要擁有3大條件。首先,地段要具有不可取代性;第二,產品要擁有獨特 性,例如淨高度3.6公尺、全棟石材、絕佳景觀等條件;第三,具有非買不可的優勢。這3大條件的優質不動產,在景氣大好的時候根本買不到,唯有在市場觀望 的調整期才有機會卡位。據悉,有些台北市銷售中預售屋,最近也有口袋深的置產客現身,並向建商爭取到優惠的價格,一次找了數位朋友一起集資購屋好幾戶。

 才剛剛在台北市設立分公司的香港中原地產集團台灣分公司副總經理余志文坦言,香港奢侈稅是立刻實施,沒有一拖再拖、讓市場陷入觀望和凌遲狀態的賞 味期;反觀台灣,立法速度太拖,造成買方觀望房價再下跌、賣方賣不掉的僵持局面。因此,市場大換手、大洗牌,在所難免。

 余志文也建議,其實政府應長遠擬定住宅住宅解決高房價問題,並廣建國宅或平價住宅,讓人人有屋住;同時更要拿出魄力推動都市更新,讓土地來源釋 出、活絡換屋市場和產業脈絡。

 值得注意的趨勢是,現在奢侈稅急轉彎、加速立法之際,中古屋市場上有些急售型投機客紛紛「倒貨」,帶動委售量暴增3成;也有些投機客已開始考慮, 與其急售賣不掉、或賣不到好價錢,乾脆就放它2年、避開奢侈稅課徵期限。

 如此一來,有些投機客勢必被迫轉賣為「養房」,乾脆養房養個2年。其實,如果真的要打擊投機炒作,2年期限也未免太長,最後不是打到口袋淺、來不 及逃命的倒霉投機客,就是變相鼓勵口袋深的人,等房價緩降一波之後、再伺機進場撿貨,甚至先打到自住客!因此,真正搶手的優質不動產,在國際熱錢持續亂竄 物色優質標的之際,後市還可能有再登高峰的機會。


總統:奢侈稅不打正常房屋交易

2011-04-08新聞速報【中廣新聞/繆宇綸】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奢侈稅法草案,馬總 統今天上午在府內接見「全國獅子會創會會長協進會」成員時表示,奢侈稅不是打房,而是打擊不當投機,正常房屋交易不受影響,「南部也一樣」。

    總統表示,台灣經歷金融海嘯,去年跌深反彈,創下23年來最高的經濟成長率,帶動就業成長,二月分失業率降到4.69%,預計三月份還能繼 續下降,除了讓失業減少,也希望能改善所得分配問題。總統提到立法院初審通過的奢侈稅草案,強調「不是打房」,因為正常的房屋交易不受影響,只是不贊成短 期的炒作,現在有很多人不吃不喝一、二十年都買不起房子,短期投機者卻獲利,這種不公平的現象一定要改變『前天立法院很快就通過了,說不定有機會在這個月 就完成立法,買房子你只要兩年後再賣就不會有影響,南部也一樣,我們打擊的是不當的投機,這個對經濟不好,尤其是如果這樣一直炒炒炒,一年內房價漲了 50%甚至100%,看起來好像不錯,但最後可能會導致房屋市場泡沫化,都變成空的,這時候受害的是所有人,這點在世界各地都有發生過,我們要特別特別地 小心!』

    總統強調,經濟發展要有高就業率,要能為全民分享,對環境傷害最小,關心國光石化問題,也是從這個角度出發,如果經濟發展嚴重影響環境,或 是有危害之虞,則環境保護優先,這是法律規定的,政府一定會照這個處理,希望大家支持。

 


奢侈稅6/1上路 財部樂見

【中央社╱台北6日電】2011.04.06 12:42 pm

立法院財委會初審奢侈稅草案,多位國民黨籍立委不僅表明支持,更主張不送朝野協商,逕付二讀,讓奢侈稅提早在6月1日上路。財政部長李述德也表示希望越快越好,以免市場觀望。

 

總統馬英九昨天在總統府記者會中宣示政府打擊短期投機的決心,希望立法院不分藍綠黨派,以人民幸福為念,儘快通過法案,還給台灣社會「居住正義」。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初審「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李述德、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憶如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當傑列席備詢。

 

重感冒仍抱病出席的國民黨籍立委孫大千一上台就表明,奢侈稅可馬上二讀、三讀,不能送朝野協商,否則一放就是 1個月。他說,若無法出財委會,而是送朝野協商,就是「財委會的恥辱」。

 

孫大千表示,如果行政部門認為可以讓的,今天就決定;不能讓步,就應斷然拒絕,不惜表決,執政黨立委會做後盾。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也主張不要朝野協商,逕付二讀,如此一來,提早 1個月在 6月 1日上路綽綽有餘。

 

對於立委主張奢侈稅提早上路,李述德表示,奢侈稅草案在民國98年就開始研究,實施時間當然是希望越快越好,避免市場觀望。因為立法目的就是穩定房市,現在房市出現觀望,假如儘早實施是好事。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許添財雖然質疑奢侈稅草案是短期效果,當短期效果遞延,買賣雙方都預期成本增加15%,將只是稅收增加,交易沒有減少,就沒有長期效果了。但他表示,不會因此反對奢侈稅,因為一次效果、短期效果比沒有好。

 

【2011/04/06 中央社】@ http://udn.com/

 


奢侈稅今初審 馬總統:還台「居住正義」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2011.04.06 04:58 am

立法院今天將初審「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馬英九 總統(左一)昨天在總統府舉行記者會,宣示推動「奢侈稅」的決心。
記者黃義書/攝影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草案今天將在立法院初審,馬總統昨天在總統府記者會中,宣示政府打擊短期投機的決心,希 望立院不分藍綠黨派,以人民幸福為念,盡快通過法案,還給台灣「居住正義」的社會。

馬總統率行政院長吳敦義、副院長陳冲、內政部長江宜樺和財政部長李述德,大動作舉行記者會。總統說,擺出這麼大的陣仗,就是要讓民眾知道,政府全力推動課 徵這項新稅捐的決心。

總統表示,過去二年經濟逐漸復甦,房價卻因短期投機炒作不斷攀高,成為許多年輕人的夢魘,「就算是咬牙硬撐,房貸也使他們生活喘不過氣來」,買房與否,變 成年輕人是否結婚和生小孩的關鍵。

「短期投機者獲利、自住購屋者嘆氣的現象,我覺得實在不符公平正義。」總統說,短期投機獲利,已成為最嚴重的民怨,政府課徵奢侈稅,就是要遏阻這種歪風。

總統強調,奢侈稅是「打擊短期投機,不是打擊正常房市」;以租稅手段打擊短期投機客,讓房價回歸相對合理的水準,民眾不用付不該付的價格;只要是正常交易 和自用購屋者,無論住北部、中部或南部,都不用擔心被影響。

總統表示,短期炒房不只扭曲正常房價,也可能導致房市泡沫化,對整體經濟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除課稅外,政府也會嚴查人頭買賣屋交易,並實施「青年安心成 家方案」,以輔助購屋、補助租屋等標本兼治的措施解決問題多管齊下,實現「居住正義」。

財政部長李述德說,預售屋不是房屋,不屬實體成屋的交易買賣,不在奢侈稅課徵範圍;手錶、鑽石等可能轉為境外採購的商品,也不在課徵範圍內;他強調,對自 用飛機、遊艇與三百萬元以上的汽車課徵奢侈稅,由於總量不多,不會影響台灣經濟。

外界質疑草案規定「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可免稅,為炒房投機客開後門,李述德強調,會盡量再具體化相關類型,讓執行明確,不會殃及無辜。

【2011/04/06 聯合報】@ http://udn.com/


奢侈稅相關評論

奢侈稅背後的問題

2011-04-18中國時報【王全中】

立法院火速三讀《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稅草案》(奢侈稅)。中央政府執政團隊推出奢侈稅,欲消除民怨,但對預售屋、農舍農地是否增列課稅項目,也引軒然大波。

     近年來房地價格高漲,人民購買自用住宅負擔加重,困難度增加。而大量房地產投機,一但逆轉極易引發金融問題。何以如此?因為我國所得稅及土地稅制長期不健全,買賣炒作房地產賺得差價之資本利得幾乎完全不必繳交所得稅,以致助長房地產投機及人為炒作。

     我國所得稅法雖然規定就財產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房屋交易所賺價差,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所得稅。但一般住宅土地交易,依平均地權條例及土地稅法規定依漲價數額倍數課徵一定比例之土地增值稅,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款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土地,免納所得稅,看似公平合理。但相關制度運作機制,則可看出玄機。

     土地增值稅因為採用「土地公告現值」之方式計算土地增值稅,以致「土地交易市價」與「土地公告現值」完全脫節。一年內之房地交易,即便賺取數倍之價差,若細心從事稅務規劃,房屋土地之交易價差則可合法完全避免繳交所得稅。

     例如:一百萬元買入房屋及土地,房屋作價二十萬,土地作價八十萬元,七個月後以三百萬元轉賣他人,房屋賣價十九萬,其餘二百八十一萬作為土地賣價。房屋買賣價差為負,財產交易並無所得。而土地交易價差雖有二百零一萬元,但因各縣市地價評議委會評定轄區內各宗土地價格後,當年度之土地公告現值並未調整,因此土地交易價差所得二百零一萬元亦不必繳交任何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

     問題何在?因我國與房地產相關之地價稅、房屋稅、土增稅、房屋交易所得稅、契稅以及印花稅等,全部都按政府公告之公告地價、公告現值以及房屋評定現值課稅。而政府等相關公務機構就土地徵收、土地價購及相關補償亦係參考政府公告之公告地價、公告現值以及房屋評定現值。依此等調整機制完全在地方政府機關!

     公告地價、公告現值以及房屋評定現值之調整機制則完全由組成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少數人把持,因此等權力可決定各種龐大利益及不利益,民代及地方政治勢力自然會介入長期把持,形成地方金權政治;不但使房地產價格及相關稅制極度扭曲變形,使地方政府因金權政治勢力而無力徵收空地稅助長房地產炒作。過去省屬三商銀、農漁會信用合作社等公民營行庫成為地方金權政治勢力貸款炒作房地產之金庫,成為孕育金融危機溫床。

     中央政府執政團隊若因選舉而投鼠忌器,對上開地方金權政治勢力妥協,僅以立法通奢侈稅作為爭取民心選票之工具,無心對於我國上開房地產價格及相關稅制之核心問題進行基礎性之改革,以去除地方金權政治勢力對於房地產價格及相關稅制之定價權力,讓房地產稅制回歸交易實價。當熱錢離開時,房地產價格崩跌出現金融危機,政府再度拿人民納稅錢以金融重建基金填補遭金權政治勢力掏空之金融機構亦不足為奇。(作者為台中地方法院檢察官)

 

中華日報社論----奢侈稅開徵之後可預見的多重效益

2011-04-17 07:45:15

 開徵奢侈稅的法律案《特種貨物稅及勞務稅條例》,立法院已三讀通過。由於朝野立委對於課徵奢侈稅有高度共識,這項法律案從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到三讀通過,只有二十八天。奢侈稅最快於六月一日上路之後,可以體現馬總統宣示的「居住正義、分配正義」,更能發揮多重效益。

 《特種貨物稅及勞務稅條例》全文二十六條,正面表述應課徵奢侈稅的特種貨物及特種勞務,立法旨意清楚的詮釋了奢侈稅的定義。所謂奢侈稅就是針對「高消費高財產」的課稅,其重點之一規定非自用房屋及土地,自取得起一年內轉手,針對交易額課徵百分之十五的稅;自取得起一年以上、未滿二年內轉手,課百分之十的稅。

 奢侈稅課徵指向非自用房地產交易,因此有抑制房地產投機炒作之旨意。但為避免將非屬「特種貨物」的房地產交易全打趴在地,以致出現背離奢侈稅旨意的後遺症,奢侈稅條例乃訂有「豁免條款」,十一個項目排除奢侈稅之適用,包括預售屋、法拍屋、農地等。惟當初研議的落日條款─房地產市場恢復穩健時奢侈稅即不適用,則未寫入條例。

 任何法律案的制訂或修訂,都有因時、因環境的現實必要性。《特種貨物稅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審議過程中,馬總統一再宣示奢侈稅課徵,可以讓人民感受到「居住正義及分配正義」。旨哉斯言,當前房地產價格不斷飆漲,台北市更是「居」大不易,全台三百六十萬月薪不到三萬元的上班族,想要在台北市購置住屋,根本是遙不可及的夢。

 尤其是現今M型社會貧富懸殊的差距不斷擴大,國人對「十大民怨」之首─都會區房價太貴,「短期投機者獲利,自住購屋者嘆氣」,感受越來越強烈,民怨也就越積越深。在全民集體意志一面倒的贊成開徵奢侈稅下,奢侈稅上路後,房地產價格預期可以回檔下修一到兩成,市場將逐漸轉回買方市場,奢侈稅也就富含「居住正義」精神。

 奢侈稅是體現「居住正義、分配正義」之所需。在「分配正義」方面,依財政部以過去兩年房地產交易推估,開徵奢侈稅一年可增加一百五十億元稅收,更緊要的是,台灣房地產已出現「三高」─房價高、房價所得比高、房貸比率高,此為「五路財神」─外資熱錢、陸資港資、台商回流、投資客交互作用所形成,房地產交易遂出現過熱現象。

 房地產交易過熱意味可能泡沫化。台灣房地產於二○○八年開始回升,二○○九年因金融海嘯而出現低潮,之後即一路狂飆,去年台北市房價所得比已達十一點一倍,顯示房地產價格已遠超過合理價格,亦即偏離實際供需所支持的理論價格,致使泡沫化危機出現。房地產一旦泡沫化,必然衝擊整體經濟面,使國內生產總值(GDP)受挫。

 奢侈稅上路之時即為「打房」之始,俾能壓制投資客短期投機操作,不致因價格飆長、交易過熱而使房地產泡沫化。但奢侈稅開徵之前,房地產市場難免會出現折價拋售的「逃命潮」,徒增市場不確定因素。因此,有關奢侈稅施行細則應及時周延的訂定,促使奢侈稅上路後能造就房地產市場趨於正常。
 
【中央網路報】
http://www.cdnews.com.tw 


 

奢侈稅效應

奢侈稅效應/關店風 悄悄吹向房仲業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 曾桂香/台北報導】2011.04.17 03:10 pm

近幾年房市景氣好,房仲店也愈開愈多,如果走在台北重要幹線或熱鬧街道,可能會發現房仲業比便利商店還多;全台登記備查家數迄今高達4753家,大台北接近1700家,台灣人生活不可缺的便利商店全省也還不到9000家,房屋仲介家數居然可以超過便利商店的一半數目。目前房仲因為僧多粥少,加上奢侈稅重挫房市交易,現正面臨裁員關店壓力。

許多熱鬧街道都可看到一整排密密麻麻的房仲店,像是北市復興南路、信義路口,一個十字路口就有7、8家店,包括永慶、信義、住商、台灣房屋、東森等全數到齊,就連香港的房仲公司中原地產也來這裡報到。另外,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民生社區、南京東路五段一帶熱門商圈,房仲店面都比便利商店還多。

稍早有人喊出在奢侈稅風暴下,房仲可能要關掉上千家,如依官方所說,奢侈稅只影響兩萬件交易來推算,買賣移轉件數將回到2009年底水準,而當時全台房仲店數為3911家,換句話說,全台將少掉842家房仲店,局勢確實很嚴竣。

國內房仲店在2003年以前,大致都維持在2000家以內的水準,但2003年後隨著房市持續出現價量齊揚的榮景,房仲店也愈開愈多,2003年全台僅 1615家,今天為止已到4753家,8年來成交量僅成長16%,店頭數卻大增190%,市場明顯飽和。

張欣民不動產學院表示,房仲業生存主要靠房市當中房屋的交易量及成交總價的高低,其中交易量又是關鍵。2003年底全台房仲總店數為1615家,買賣移轉件數為34.9萬件,換算每家房仲店可成交216.5間房子,市場機會很大。

但是到了去年底,雖然買賣移轉件數成長到40.6萬件,但房因房仲店數暴增到4500家,房仲成交比反而降到89.5間,今年6月1日奢侈稅正式上路後,在買賣件數萎縮下,預料僧多粥少的問題將會越來越嚴重。

截至目前,房仲店並未出現關店潮,依內政部地政司統計,自2月25日奢侈稅傳出後,至今天為止,各地房仲店數仍持續每天增加,全台共增115家,大台北增加達38家。

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總經理李同榮表示,通常房仲業開店要有三個月準備期,現在開的,都是奢侈稅以前就準備好的,「頭洗了,不得不理」,5月開始,新登記的房仲店就會減少,下半年總店數就會回降,房仲業將面臨重新洗牌。

【2011/04/17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奢侈稅效應/看屋的多了…全想揀便宜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 台北報導】2011.04.17 03:59 pm

奢侈稅上周五(15日)三讀通過,房地產業者表示,定案後看屋人潮確實有增加一些,但仍然都是「揀便宜」人潮,成交依舊很困難,業者多認為,房市量縮格局已確立,要回復到之前盛況,機率很小。

永慶房屋總經理葉凌棋直言,有人說奢侈稅定案後,市場「利空出盡」,一切回復正常,但這是「想太多」,根本沒有這回事。他說,奢侈稅本月初一讀通過後,很多人就出來看屋了,但是情況和2月25日以後一樣,都是想揀便宜的人。

他表示,三讀之後,看屋有增加一些,委託也增加,但成交數還是在減少,買方確實想買房子,但是擺明價格不修正就不買,而多數賣方仍「ㄍㄧㄥ」住價格。他建議屋主,房價再上漲的空間已不大,屋主如果想要賣掉房子,就要「讓利」一些給賣方,才會有成交機會。

預售市場方面,甲山林廣告副總徐永仁表示,周五和周六看屋人潮有一些增加,但並不明顯,而且來客還都是「揀便宜」的心態,他認為市場交易要回溫至少得在5 月以後。

【2011/04/17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Q&A/ 六月前簽約賣屋 免奢侈稅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條例前天在立法院完成三讀,最快6月1日上路,但許多民眾對於這個新稅制霧煞煞,究竟奢侈稅的課稅範圍、期限或方式為何?

問:六月一日前賣屋會被課到稅嗎?

答:不會。奢侈稅是以「出售」的時點為課稅依據,只要在法令生效日前賣屋,無論持有時間長短、自用或非自用,統統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問:何時買進的房子一定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答:奢侈稅條例規定,出售持有不滿兩年的非自用房地要課奢侈稅,以法律生效日的前一天(5月31日)回推兩年,2009年6月1日以前登記買進的不動產, 絕對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問:2009年6月2日以後取得的非自用房地,就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答:不一定。如果持有不到兩年,但出售的時點在今年6月1日前,不會被課到稅;但持有不到2年、卻在6月1日以後賣,就會被課到奢侈稅。

問:持有兩年期間如何計算?

答:一般民眾購屋是「先簽約、後登記」,國稅局以賣方售屋的簽約日為起算點,往回推算買屋的登記日;只要在六月一日以後賣,持有不到兩年,就會被課奢侈 稅。

問:奢侈稅要怎麼申報繳稅?

答:出售持有不到一年的非自用房地,要課實際交易價格百分之15的稅;持有一年以上、兩年以內,稅率則是百分之10。賣方必須在簽約的次日起卅天內,自行 計算要繳多少稅,主動向國稅局報繳奢侈稅。

問:賠錢賣屋也要繳奢侈稅嗎?

答:要。只要是在六月一日以後出售持有未滿兩年的非自用房地,不論賺賠,一律要依出售價格計算繳納奢侈稅。

問:不確定要繳納奢侈稅要怎麼辦?

答:民眾可在交易完成前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查詢。財政部也會委請地政機關協助,提醒民眾在不動產交易時留意是否要報繳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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